民数记第廿七章
第 27 章
民 27:3> 被神惩罚死和飘流死的都未能入迦南,这给我的启迪是……
27:3 “是在自己罪中死的”,指死于自然(有如承受亚当罪性的人病死或年迈而死一样)。由于全族听信探子的话,不信神而受到神的处罚,在旷野飘流之中死亡。
民 27:3-4> 在西罗非哈女儿得产业上,我看到神怜悯的爱;我怎样寻求神的眷顾呢?
27:3-4 以色列人的律法一直都是单单给儿子继承遗产的权利。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没有兄弟,他们来到摩西面前,要求承受父亲的产业。神指示摩西,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 27:8 )。不过,她们必须嫁给同支派的人,这样,产业就不会变动,由这支派归到另一支派去了( 36:5-12 )。
民 27:15-18> 摩西如何向神求他的接班人?我们在交接班的事上怎样效法?
27:15-18 摩西求神指派一位继承人,此人必须能处理内外的事务,能领百姓出去争战,又能照顾民间的需要。耶和华就指派约书亚做继任人。“心中有圣灵”表示虔敬、生活圣洁、品格优良、聪慧、大有能力、既慈爱又公义。最优秀的领袖,必须能治理人,同时又有办事能力。
民 27:15-21> 怎样树立新人的威望?怎样让民众明白神的心意?领袖应……
27:15-21 摩西不是一下子交出所有事务,他要待新领导人成熟,才能接替他的位置。神既拣选了约书亚为新领袖,摩西就使他在过渡期得到训练,直到能胜任工作。摩西同时向百姓宣布,约书亚的权柄与能力足以帅领他们。他对约书亚的信任,对百姓与约书亚都有好处。凡居于领导地位之人,都要训练能承继自己职责的人,这样一旦突然卸任,或最后必须将职务放下时,不至于青黄不接。你若面对同样情况,当效法摩西的模式,祈求神,拣选提拔、培训及交接委任。──《灵修版圣经注释》
民数记第廿七章
新领袖的兴起(二十七 1 ~ 23 )
以色列人终于快将进入神应许给他们先祖亚伯拉罕之土地了,但本章告诉我们两件事:
.摩西对百姓的慈爱( 12 ~ 17 )──神告诉摩西他将要离世,听后摩西内心沉重懊悔(参申一 37 ,三 23 ~ 26 ),但他从沉痛中起来,转而关心百姓未来的日子( 16 )。我们看见摩西自始至终,总是将百姓的幸福放在首位的;摩西正是主耶稣最佳的预表,因为约翰楅音十三 1 告诉我们:“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我们的人生也应该有这种态度:关心别人多于关心自己的事,因为“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 35 )。
.神兴起新的领袖来( 18 ~ 23 )──神虽然快要将摩西从百姓中取去,但祂已为他们预备了一位新的领袖来带领他们,一个较为年轻力壮,富有恩赐、智慧,并受过摩西的训练和以长久忍耐的态度来学习事奉的人,而最重要的:他“是心中有圣灵的”人( 18 );再加上他常常亲近神(出三十三 11 ),为人勇敢(出十七 9 )和有信心,满有好领袖的质素。今天教会里的一切领袖都必须具备这些优美的属灵质素来带领教会,教会才得神的祝福,福音圣工也得以广传!
祈祷 求神兴起更多像约书亚的属灵领袖来带领主的教会。──《新旧约辅读》
民数记 第廿七章 注释
1-23 女儿分得地业、约书亚受任承继摩西
上一章里按人数分地业的原则,是根据家族中二十岁以上男丁的多寡来分配。人若无子而死,这家是否失去分地的权利?本章针对这问题
,说明西罗非哈的事例中( 1-11), 神如何藉摩西晓谕公平的处理方 法。其次,迦南地在望之际,神拣选约书亚接替摩西( 12-23)。
1-11 女儿得地业的条例
犹太人分配遗产的法则,与米所波大米的相同;女儿通常没有任何继承权,儿子才有此权利,长子更得双分 (申 21:15-17)。
女儿在出
嫁 时会获得父赠送嫁妆,婚後她成为丈夫家族的成员,所以不会分得父亲的地业,使地业保存在父系家族中。西罗非哈没有儿子,五位女儿
(1) 之中可能尚有未出嫁者,所以她们把这问题带到摩西面前,希 望父亲的名字得以存至後世,并解决未出嫁女儿需地业维生的问题。
8-11 神的解决方法
女儿可分得产业。但女儿出嫁後,地业若归入夫家便会破坏分地的法则,这个问题於日後始有解决( 36章)。这个个案成为当时及日後处
理相同情况的条例,这是神的律法形成的方式之一。
3「自己罪中」:指14章所记载的事件,当全体百姓埋怨神的时候,西罗非哈也是其中一分子。
12-23 选立约书亚
摩西须为击打磐石一事受罚( 14; 参20:11),
不得进入应许之地。他 是继米利暗和亚伦之後,那一代最後死在旷野的一位。摩西没有为自
己求什麽,因为他知道神在他身上的计划已经完成,他只求神预备接班人。
神预备约书亚作领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约书亚多年来作摩西的助手(出 17:9;
24:13; 32:17),是窥探应许地的十二探子之一(14:6), 并且在窥地报告中充分表露领袖的信心和勇气,所以他是最适合接替摩西,领以色列人入迦南地的人选。
他的身分及权柄与摩西的不同,摩西是颁发律法的先知,所以祭司要听从他;约书亚被立为民众领袖,但要听从祭司以利亚撒的指示( 21
)。在律法已颁下的时代,以色列人须按律法行事,特别事宜须透过祭司用乌陵和土明去寻求神的指示(参出 28:30注)。
12「亚巴琳山」:位於约但河东面,其中最高的山峰便是尼波山(申34:49)。
民数记第廿七章
继承产业的律法(廿七 1-11 )
(一)
这几节包括了在第廿六章卅三节提及的那位妇人的经文是十分突出的。随上一章定居的计划,他们现在研究那些所有准备定居的人之中,最缺少势力的一个案例:那些一点无权继承土地的。当一位族长的父亲死了没有留下男子继承时该怎么办?他的女儿可否得到土地呢?这是某一位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面对的情形,这位族长的父亲是玛拿西支派的。他有五个没有兄弟的女儿,她们的名字是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和得撒。她们必定是强壮的女性和有荣誉的以色列人所以她们能够以这样勇敢的方式到领袖和会众办公聚集的场所大声讲话( 2 节)。但是她们的父亲信任她们,正如他恰当地给她们所起的名字,因此她们的投诉获胜。她的名字各自的意思是:‘温顺,谄媚,饶舌,顾问,欢乐。’
她们的个案是她们的父亲自然地死于旷野。他不是那些被耶和华判罪的人之一,而只是民营中的一个成员死于旅途之中;他虽也是一个罪人,但没有变节或者反叛。他的女儿们因此提出她们明显而合理的要求,此乃为了这个家庭而不是个人的得失。但是在古代东方的文化背景中,在那里,社会的压力是反对妇女继承产业的,她们的要求当然是不合理的。这个案例是如此之特殊,正像在对待那些不能参加庆祝逾越节和一个人故意地违反安息日的规定之案件(九 8 ,十五 34 ),摩西必须寻求耶和华的旨意。
耶和华决定恩待这些女儿,使案例具公正性,就指示摩西去草拟一系列优先权,为了进一步确保家庭的财产和土地保留在该家庭之内。
(二)
明白上帝统治下土地和人民的关系,对于了解旧约和犹太民族是具有基本的重要性。支持这决定的理由,是包含在利未记廿五章廿三节中,在那里主耶和华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换句话说,应许之地是从上帝而来的恩赐,而不是任何人固有的权利,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出卖或者合并。家庭得到他们拥有的土地只给予他们本身。在实际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以色列的信心是与一个 家庭 的每一成员有关,而不是与一家之主有关。
这段经文值得我们概览上帝的启示临到祂百姓的方法,以及明白分布在整卷旧约圣经中的律法和条例是如何草拟出来的。我们面对圣经启示给我们的这位上帝,祂乃是坚立于此时此地的上帝。祂从永恒里拣选了我们,但是我们的经历是我们属地生活 根深蒂固 之一部分。所以我们在这里看见历史上以色列信心的成长过程是,当她看见一种需要,把它带到耶和华面前,接受祂的经训(编者按原英译文乃指摩西五经)或者‘指示’,信心就更加增长一点,并且继续成长。
当我们认识到我们的需要,而把它们带到主的面前,接受祂的指示,并且欢然继续向前时,我们的信心也要成长,我们属灵的生命将更成熟。正如我们的诗歌所唱的:‘何等恩友慈仁救主……来到耶稣座前求!’(恩友歌,普颂六一八首)
摩西按立约书亚(廿七 12-23 )
(一)
这一段经文包含第一次坚定地暗示摩西与在世上同行的以色列人分离的时刻已经临近了。在二十章十至十二节中很清楚地表明,既不是他,也不是亚伦,将成为领导百姓进入应许之地的首领;而在二十章廿二至廿九节中记载他的兄弟亚伦之死。耶和华提醒摩西二件事。第十二至十三节几乎是等同于申命记卅二章四十八至五十节,除了在那里特别提及了尼波山,而这里没有外。摩西只能够从他死的这个山上看见展现在他面前的所有应许之地,但是不能进去。当现今的作家站在现代约但传统上所指的尼巴山( Jebel-en-Neba 或译作耶比因尼巴,译者注)之一边的山顶上时,在白天他能够看见太阳光反映在加利利海上,晚上则能看见耶路撒冷的灯光──所有的这一切都可用肉眼看见。其视野是眺望无阻和令人兴奋的。而这里是摩西死的地方。
摩西表现出既无痛苦也无失望,他只寻求耶和华,谁将为耶和华所拣选,来领以色列民的人。再一次(比较十六 22 )他向这位作为所有生命之主和决定生命安全以及祂的百姓的命运的耶和华恳求,他的继承者必须是一位能够‘在他们面前出入,……引导,……牧养’。这是一句在每日的工作中要完全占有的成语。在现在的上下文中,它的意思是某一位能够负责以色列民全营的迁徙、定居、战斗等等责任的人选。对此在列王纪上廿二章十三至十七节米该雅的异象,在那里他也看见以色列人‘散在山上,如同没有牧人的羊一般。’。
(二)
被选出来的人是约书亚(或者何西阿,简称之),嫩的儿子。在圣经中当然也有一卷书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但是上帝的话,那句最能鉴定他的身量的话在这里可找到,它说:‘约书亚是心中有圣灵’的人。这里的意思是上帝已经拣选了他,并赐给他恩赐,所以他能够成就上帝对他的计划;并且已经给他使命去运用这些恩赐和在恩赐上更长进,更老练。这事实已经在民数记前面几章谈到关于侦察迦南地时,很清楚地提过,当时只有他和迦勒真正能够以耶和华的远见提出报告(十三 8 , 16 ;十四 6 , 30 , 38 ;廿六 55 )。深入地去窥察上帝的灵怎样真正地参与其事是一件有趣的事。
根据申命记卅四章九节,摩西去‘按手在他头上’,这使他‘被智慧的灵充满’。在这里的上下文中不是显着地讲到一种任命圣职的行动,例如长老按手那样。摩西好像是执行一种公开的行动,承认上帝藉约书亚已经作的,和正要藉他去作的,这是一种认可和肯定的行动。这种象征性的行动是非常普遍,并可在旧约的几段不同的经文中找到: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创四十八 14 );咒诅亵渎耶和华名的人(利廿四 14 );使祭物成圣(代下廿九 23 );在圣所中拣选利未人去服事耶和华(民八 10 )。然而,本章的话,根据米示拏记载,是被用在拉比的‘任命’之中。这种意念在会堂中被继续传递和发展下去,并且从此被使徒所采用。我们在使徒行传六章六节确立七个执事为会众服务中遇到此情形,并且在提摩太前书四章十四节提及指派提摩太从事他的别具特色的事工中见到。广而言之,它标帜约书亚为一位属于上帝的特殊人物,为了事奉,他被分别出来。
摩西去‘委派’他,即是‘使他负起责任’并且‘授与’他‘某些’他自己的‘权柄’。在摩西五经中这是唯一的地方存在‘权柄’这个名称(译者注,英文标准修订本直译 20 节为:‘你要授与他某些你的权柄,使所有的以色列会众可以遵行。’中文和合本把‘权柄’译作‘尊荣’)。关于‘权柄’,它有什么特别呢?它被用于君王的主权和尊严方面(例如耶廿二 18 ,诗四十五 3 ),但特别用于上帝这位万王之王(例如诗一○四 1 )。因此在这里领会到摩西所持有的尊荣──他具有君王的权柄。再不会有人兴起如他(申卅四 9-12 ),所以约书亚只能接受这种伟大权柄的一部分。故此,约书亚不可以直接去见耶和华,而要请教大祭司并藉祭司的组织去求见耶和华。
可幸我们不必去依赖这样的途径,因为有耶稣基督代我们祈求和作我们的中保。祂是一位比摩西或约书亚更伟大(他的伟大实在无法测度),祂保证我们永远不会没有牧者。 ──《每日研经丛书》
民数记注释 三.女儿继承产业的权利(二七1~11)
玛拿西支派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来到摩西面前,要求分得应许地上的产业,纵然她们没有男丁在被数的以色列人之列,而迦南地正要分给那些男丁(二六53)。她们的父亲死了,但并不是因与可拉同党受攻击而死。她们的父亲自然地死于旷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指死于自然(有如承受亚当罪性的人病死或年迈而死一样)。耶和华回答说,她们应承受她们父亲的分为业。不过,她们必须嫁给同支派的人,这样,产业就不会变动,由这支派归到另一支派去了(三六5~12)。
一般来说,神的旨意是土地由儿子来继承,继而是女儿、兄弟、叔伯、或近亲。这样,地业就永远保存在家族里(l~11节)。
四.摩西的继任人约书亚(二七12~23)
二七12~14 神预先告诉摩西说他不久就死,并且指示他上亚巴琳山去(实际上那是死海以东的一列山脉)。尼波山,是这山脉的一部分,摩西就在这里离世。
二七15~23 摩西无私地想到,他必须有一位继任人去带领以色列民。神于是任命嫩的儿子约书亚来代替他。以色列的祭司职任及其后的王位,一般是从家族代代相传的。然而,摩西的继任人并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的仆人(出二四13)。“约书亚是心中有圣灵”的人。这里的意思是上帝已经拣选了他,并赐给他恩赐,所以他能够成就上帝对他的计划;并且已经给他使命去运用这些恩赐和在恩赐上更长进,更老练。
民数记注释 27:4
分 给 我 们 产 业: 在
希 伯 来 人 的 律 法 中, 并 没 有 规 定 没 有 儿 子 的 父 亲 死 后 遗 产 如 何 处 置。 神 因 此 又 设 立 了 一 条 律 法,
规 定 女 儿 也 可 以 分 得 父 亲 的 地 业 (3~11 节 ) 。
这 条 律 法 显 示 出 以 色 列 妇 女 具 有 相 当 的 尊 严 和 地 位。
27:18
是 心 中 有 圣 灵 的: 约
书 亚 具 有 许 多 领 袖 素 质, 其 中 最 大 一 点 就 是 他 随 从 圣 灵 的 带 领。 他 是 一 个 被 圣 灵 膏 抹 并 且 又 愿
意 随 从 圣 灵 引 导 的 人, 特 别 适 合 承 担 领 导 以 色 列 民 的 重 任 (19 节 ) ,
并 且 被 赋 予 尊 荣 (20 节 ) 。
27:21
要 凭 乌 陵 的 判 断: 参
民 数 记
注释
二十七 1-11 西罗非哈众女儿的产业
接照传统习俗,产业通常是传给儿子的(例如创二十七;申二十一 15-17 ;路十五 11-32 )。家谱极少提到女性(太一 3-5 是一个例外)。女性明显没有独立的地位,一生都是以父亲或丈夫作主(参三十章)。众使徒将以男性为主的领导原则保留在教会中(林前十一 2-16 ,十四 34-37 ;提前二 9-15 ;彼前三;彼前三 1-6 )。因此,西罗非哈的众女儿便害怕她们得不到产业,因为他们没有兄弟,而她们的父亲又已经死了。她们所采取的行动非常意味深长。她们站在会幕门口( 2 节)。这是会众首领聚集、审断事情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这是审判全地的主所站立之处(参十六 16-35 )。因此,她们是向那位愿意为无力争辩者、孤儿和寡妇辩屈的神提出申诉(雅一 27 )。神一直关注要维护祂的百姓在国内保存自己土地的权益(可参王上二十一;赛五 8 )。
西罗非哈众女儿所提出的申诉为她们赢得公义的判决,而且,神还将一条永远的定例颁予以色列人,要维护将来遇到同样情况的人( 6-11 节)。这并不是发生在以色列人生活中的偶发性事件。西罗非哈众女儿的情况早已在二十六章 33 节埋下伏笔,同时,作者更以此事作为全书的总结(三十六 1-13 )。这事件具有重大的属灵意义。迦南地是神将要与祂的百姓建立相交关系的国土。任何人若遭到排挤,就等同被拒于与神相交的门外。迦南不单是一个居住的地方,也不仅是新地和新耶路撒冷的标记。在历史上,它是神的国,和世上唯一一处知道有神的地方(申四 7 )。人可以借着在这里所获得的训令,得以进入神的国。因此,这绝非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二十七 12-23 选立乔舒亚为摩西的继任人
摩西不久便要上尼波山,然后死在那里(申三十二 48-52 ,三十四 1-12 )。他最后的工作,就是要选立乔舒亚,并向米甸人报仇,以及再次颁布神的律法。即使是神所重用的这位仆人,他在「神的全家尽忠」(来三 2 ),也会因着在某次场合没有尊神为圣而不可进入迦南。神的百姓必 " 须从这事例中吸取教训,知道要敬畏神的圣名(赛六 1-5 )。神的圣洁是绝对性的,它不能作出丝毫的改动来迁就有罪的人。这里给予我们一个严肃的劝告:我们必须巨细无遗地听从神的话。不过,即使如此,人也似乎无法进入神的国,因此,我们更有理由为到基督耶稣代表我们进到天上去而欢喜快乐(来九 24 )。祂进入了无人能到的地方。
自知离世日子将近的摩西,仍对百姓表现出一贯的关怀。他们不可以「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参王上二十二 17 ;结三十四 5 ;太九 36 )。他请求神亲自选立一位新领袖,因为只有神认识人的内心,祂是「万人之灵的神」( 16 节;参十六 22 )。当众使徒要另选一个人来取代加略人犹大的位分时,也是怀着同一心情(徒一 24 )。神的百姓需要由一位神所认可的人来带领。神所拣选的领袖通常都会费尽苦心去弄清楚自己正在行神的旨意(参撒上三十 7-8 ;徒十六 6-10 )。乔舒亚是被人公认「心中有圣灵的」( 18 节)。以色列的领袖只可以倚靠圣灵的带领(参十一 25 ;撒上十六 1-13 ;徒二十 28 )。按手在头上是将乔舒亚分别为圣的象征性行动(参八 5-26 )。
民数记
民数记第二十七章
27:1
本章继续记述准备入迦南的事。关于土地分配问题,第一个要解决的是女子的产权继承。要是西罗非哈的女儿不能得到产业,他的名字也会从族中除掉。此事的决定有深远影响,故特别在此记载(6-11节)。
其次是摩西的接班人问题。他因在寻的旷野违神命击打磐石,已不能进迦南,谁继续他领以色列人,本章后半将讨论此事。
27:3
可拉的事见26:9-11。遭处死的人很可能连财产也被没收(参王上21章耶洗别暗害拿伯夺他葡萄园的事)。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充分认识当日叛乱之非,勇敢为父亲要求公道,主张女儿也应分得一份。
27:6
依希伯来法律,父亲的财产只可分给儿子,长子可得双分;女儿通常不可继承(申21:15-17),只可得到一笔嫁妆。富户还会给女儿女奴、田地陪嫁(创29:24,29;王上9:16)。女儿一旦嫁出,便成为夫家一分子。此法例使地权可长保在本族之内。西罗非哈无子,产业须由弟兄等近亲继任(利25:48-49)。他的女儿提出抗辩(4节),得到了继承权。但女儿若嫁往外族,产业将随之转移,岂不减少了属本族的土地?为解决这个问题,本书36章记有新规定。
27:12
亚巴琳山即尼波山(申32:49)。站在此山可以远眺迦南(参23:14注)。摩西的姐姐米利暗与哥哥亚伦都已死了,现在神告诉他也要去世,提醒他当日未在会众前尊祂为圣的罪(20:2-13)。一代圣者谦逊胜昔,开始为全民安排新领袖。
27:18
约书亚和迦勒曾在以色列民历史上最暗淡的时刻,本无比信心和大勇,激励百姓向前(14:6-9)。在这两个人中,神拣选了约书亚(参出17:9-14;24:13;32:17;33:11)。约书亚一直是摩西的助手(11:28),曾深入迦南地窥探(13:8)。这位新领袖与摩西的一个大分别,是摩西可以面对面与神直接说话(12:8;出33:11);约书亚却须藉着大祭司以利亚撒的“乌陵和土明”来寻问神的旨意(21节;出28:30注)。此后,祭司一直是律法和宗教事务上教导以色列民的权威(利10:10-11)。
摩西把手按在约书亚的头上,在全会众前宣布了这个决定(22-23节;参申31:14)。摩西照神的吩咐逐步把权柄交给继任人(20节);不过,百姓要到渡约旦河时,才对约书亚的领导权深信不疑(书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