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五章
第 5 章
申 5:1> 听、学、行,是与神建立关系的要素,摩西如此教导以色列人,也在教导我们,我们做了多少?
5:1 以色列人已经与神立了约,摩西吩咐他们要聆听、学习、谨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基督徒藉着耶稣基督,也与神立了约,应当满足神的期望。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重吩咐,是对于所有属神、信从祂之人的最佳劝告。聆听是指领受吸收从神来的启示;学习是指明白其中的意思和内涵;谨守遵行是指我们将所学到、所明白的,在生活中实践出来。这三部分,都是和神的关系与日俱增的要素。
申 5:7> 不可敬拜别的神──我可没有敬别的神──啊,看看你心,你把什么放在首位?
5:7 人生活中放在首位的事物,都是他们的神。有些人参加异端邪教,那是明显地敬拜别的神。但有许多人以较不显眼的方式,敬拜了别的神,他们不以独一的真神为中心,只为某些事物而生活,把这些当作他们的神。如果你最大的欲望是声望、权力、或是金钱,你就是专心为别的事效力,不为神而活了。要让神居首位,就必须( 1 )认识在生活中什么事物取代了祂的地位;( 2 )弃绝取代真神的假神,因为他们不配受你的膜拜;( 3 )求神赦免你的罪;( 4 )重新安排你生活中的优先次序,使爱神成为你行事的动机;( 5 )每天自省,好让神居首位。
申 5:8-9> 我不为其他东西雕刻偶像,为神总可以吧?
5:8-9 如果有人为你拍一张照片,放在镜框里,常常对着它凝视,又给别人欣赏,却不理会你本人的话,你会有何感受?神也不愿意人这样对待祂。祂要我们与祂有真正的交往,不仅举行宗教礼仪,也要我们认识祂,如果我们把其他事物作为生活中心,不让神来作主的话,我们就不能满足祂的期望,达到祂的要求。
申 5:11> 妄称神的名──我就是有点不明白……
5:11 这是一条尽人皆知的诫命,吩咐人不可用空洞或轻薄的方式,妄称神的名。不过,若是奉祂的名颂赞祂,将荣耀归给祂,则是值得鼓励的。你可能非常谨慎,不妄称祂的名,不指着祂的名随便起誓,不过你预备怎样多花时间,颂赞并尊崇祂的名呢?
申 5:16> 孝敬父母,我有啊,给他们钱就可以了吧。你说不止于此?
5:16 孝顺、尊敬父母,是人一生的本分,即使他们死后,仍要继续如此行。孝敬父母的方式,包括是在他们有经济需要,或是患病、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供养他们。不过,孝敬父母的最好方法,也许是将他们敬虔的典范,传给下一代。孝敬的方法,包括了儿女所有的生活表现──言行,理想、道德等等。你以什么方式来表示孝敬父母呢?你的生活是否能扬名声、显父母呢?
申 5:17> 不,不,我不会杀人的!──对这诫命,主耶稣有此说法……
5:17 你可能说,我并没有杀人,不错,这算遵守了律法的字句。但是主耶稣解释,凡心里恨人,对人存有烈怒的,就是违背这条诫命(参太 5:21-22 )。别人对你不好,你心中有否向他怀怒,巴不得他早死好呢?你有否幻想杀死某人?耶稣对这条律法的教训,显示在我们内心存有犯谋杀罪的可能。即使我们在法律上清白,在道德上却都犯了杀人罪,所以应当求神赦免,并力求与人和睦,免去仇恨和恼怒。
申 5:21> 贪恋,我不会,羡慕倒有一点点,因为嘛,我今天所缺的好像比所有的多啊……
5:21 贪恋就是想得别人的财富。我们不可贪图别人的东西。贪念不但会使我们陷于苦恼,亦会使我们犯上别的罪,例如奸淫与偷窃等。羡慕别人,心存忌妒是无益有害的事,因为神能供应我们的一切需要,即使不常将我们所想望的一切赐下,也是美意。我们应当以自己所有的为满足,除去贪心。使徒保罗特别强调知足(参腓 4:11 ),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不应总想自己所缺的,反应感谢神已经赐下的,以此为满足。最难得的、最贵重的产业,乃是神白白赏赐、人人可得的,就是藉着主基督而得的永生。
违背十诫
申 5:29> 心里敬畏,太难了一点吧,表面崇拜就容易得多……
5:29 神告诉摩西,祂惟愿以色列人存这样的心敬畏祂──由衷地尊敬祂、顺服祂。照规定做事,与发自内心而做很不相同。神并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动,祂要我们将内心与生活,完全奉献给祂。只要爱祂,就会自然而然地顺服祂。──《灵修版圣经注释》
申命记 第五章 注释
5:1-11:32
摩西劝勉以色列民
谨守遵行神在何烈山颁布的训令
1-21
重申十诫意义
神在何烈山所颁布的十诫,乃是律法的核心,,亦是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盟约的规条重点。
3 摩西强调神不单是和列祖立约,并且也和他当时的听众立约。
6「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可作「我耶和华是你们的神」。(参利18:2, 4)
9「直到三四代」:这里不是指过犯的本身,而是指罪恶的後果。
另一方面,神的慈爱与怜悯对於「爱我守我诫命的」(10)却是直到千代, 的爱比忿怒更大。
11「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指任何存心对神不恭敬的态度或言行,也可指企图用神的名字作咒语去达到个人之目的。在希伯来人的思想
里,名字与个人紧密相关,不可分割;故此,神的名字代表 的属性,绝不能妄称或滥用。
15「你也要记念」:是对从前在埃及一段奴役生涯的记念。以色列民从为奴之家被赎出来的事实,既可作为神救赎之爱的证明(6), 亦构
成以色列人须慷慨对待受压逼者的理由。
16「孝敬父母」:包括听从父母(参弗6:3; 西3:20)。
18「不可奸淫」:是神圣婚姻生活的规则。先知屡用「淫乱」象徵以色列民对神的不贞(参何3:1)。
19「不可偷盗」:包括拐带和缚架人。
20「不可作假见证」:指在法庭上给假口供。
21「不可贪恋」:重点不在人外在的行为,而在内心的境况。(参太5:21-48)
22-33
昔日百姓惧怕神的威严,请求摩西作他们的中保,今日他们同样要敬畏神,谨守遵行神的命令,以这十诫作他们行事为人的路规,绝不偏
离左右( 33)。
思想问题(第 5章)
1 摩西向百姓强调:神与他们祖先在何烈山所立的约不只是过去的历史,对当时的他们依然有效( 2-3)。
同样,耶稣救赎的工作不独是历史上的事迹,更对每个世代的人一样有效;你对此有何回应?
2「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4)乃是指神透过摩西向百姓亲自说话 ,并非指百姓看见 (参 24-27)。
今日人与神的相交与昔日有何不同?参来 10:19-20。
你有否把握新约时代的福气?
3 神在宣告十诫前,为何开宗明义地重述 救赎百姓出埃及一事( 6)?
由此看来,恩典是在律法要求之先抑或之後呢?
百姓遵守十诫是否理所当然的事?
4 有学者认为十诫申明了神与人应有的关系。
试思想十诫里人对神和对别人的责任,并以此解释上述学者的话。
从这方面你得到什麽亮光?
5 诗 103:8-13可说是对本章10节的诠释;你对神的认识是否如此?
你怎样回报 的爱呢?
6 按 11节的诠释,人在态度上或言行上应对神恭敬;试列举一些对 神恭敬的具体表现。
7 有学者认为守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兼顾心灵与身体的健康,是人信靠神及爱人的表现,你同意麽?
今日信徒毋须守安息日 (参徒 20:7;
西2:16-17); 但在生活上当 怎样遵守这属灵的原则呢?
8 新约信徒也该孝敬父母 (弗 6:2-3;
西3:20), 但往往因信仰不同 而与父母产生冲突,例如在「祭祖」与「前途抉择」等问题上无
法意见一致。
信徒在这些冲突下应如何持守孝敬父母的原则呢?
9 十诫中待人的原则在今日是否仍然有效?
在现今崇尚物质享受、色情泛滥、道德崩溃的洪流下,你如何面对奸淫、偷盗、说谎、贪婪的试探?
10 为什麽首领和长老不敢亲自见神,要摩西代表他们听取神的话呢?
本章如何描述神的威严?
申命记第五章
十诫(五 1-21 )
(一)
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被传唤 前来聆听上帝的律法公开的宣告──或更确切地说,是公开对新一代重述这些律法。虽然申命记的法典有其本身的特点,但它和早期记载在圣经里的律法并在没有大的差别:先从十诫说起,尽管在表达上有些修改,它和出埃及记二十章中所记载的一样。而且,圣经的作者明显将它看成是相同的法典,但现在是对新的一代──刚要进入应许之地的以色列人宣告的。第三节中极力强调这些律法并非是前一代所留下来的遗物(像巴珊王噩的‘床架’一样!),而是直接的和现在向听众启示的。(第三节最好翻译为:‘这约不仅是耶和华与我们列祖所立,而更是与我们立的……。’)上帝的话总是针对今天说的。申命记早期的读者也同样接受这样的挑战;他们也被提醒要立刻顺服上帝的呼召。
我们对十诫十分熟悉,以致常将它们的结构甚至其内容视为当然。它们的确是一个非凡的法律文件;像这类的文件通常都是极为客观的,但是,这里我们发现,上帝是以第一人称说话的,是直接和祂的子民说话;而且,祂是对他们个别说的。(十诫中的‘你’( you )是单数,正如古英语的 thou ,这个字更清楚表示是单数的)。我们发现许多解释、警告,甚至于一个应许(正如新约中指出的,参弗六 2 )和诫命连接在一起的。‘十诫’的结构引起学者们不少的争论,许多人相信十诫开始必定是用口头传说的,藉不同的发言人传达给百姓,而不像是一部法典。照这种看法,它无疑和出埃及记与申命记往后许多个别的律法和礼仪有别。出埃及记与申命记都将十诫当成是整部法典的基础,而犹太人与基督徒也始终将它看成是基本的文献。
这些管治上帝子民的法则向来被认为共有十条(四 13 )。虽然对于那一条在那个位置有不同意见(例如犹太人认为第六节是十诫的开始,而某督教传统则认为是从第七节开始),但是,大家都一致同意,它们一共是十条。定下确定的数目为的是表示它们是一个整体,某一律法可以简单看成是其他的律法的延伸。总的来说,十诫规定了人基本的义务;或者从另一面来看,它们清楚地指出基本的权利,同时(事实上是最重要的)也指出了 上帝 基本的权利。虽然我们不该低估十诫具有普世的价值,然而只有那些和上帝立约的人,才有希望遵守所列的那些诫命;那些和上帝有这类关系的人都应该留意并尊重这十条原则。新约告诉我们,基督徒不受繁复的犹太律法所束缚,但是,也只有当基督徒处于险境中才会忽略上帝与人的权利。我们也不能从十诫里抽出或挑选其中的几条;有些基督徒的所作所为表现出他们似乎可以一面事奉上帝,一面却罔顾他们的弟兄。对此态度,雅各书二章十节以下有最好的回答!
另一方面,这些原则并非是自解自明的,因此有需要仔细加以考量,谨慎地加以应用。例如十三节中的‘工’并没有加以定义,而犹太人对它所下的定义却是非常有区别的;像这样,就基督徒而言,又当如何尊重这个原则呢?其他所有的诫命也同样产生了类似的问题。
上帝的权利(五 6-11 )(续)
(二)
第六节藉指出随后的要求作为开始;上帝从埃及救他们出来,祂宣称要以色列人对祂忠贞。我们不只是因为祂的存在所以才尊崇祂,更是因为祂对我们无穷的慈爱,以及祂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救恩而尊崇祂。第一条诫命( 7 节)很合逻辑:在一个崇拜多神的世界中,以色列人被呼召要专一敬拜那位拯救他们的独一真神。今天,我们很容易拥有代替上帝的事物──金钱,欢乐,自我──也可能,在现代无神论的西方,相同的命令正是叫人不去拜这些东西。在古代的世界里,试探是随在假神的神龛前敬拜;在我们的世界,试探却是随和忽略所有形式的敬拜。上帝有 权利 要人敬拜祂,而人,尤其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有 义务 要敬拜祂。
上帝也有权利被人 适当地 敬拜;这正是第二条诫命( 8 节)的精意。这条诫命禁止以色列人利用异教的方法去敬拜真正的上帝。(这节经文也排除任何种类的偶像崇拜。)拜偶像有两个危险。 第一 个是偶像和它所代表的神互相混淆。(当然,古代的异教神学家并未混淆这两者;但是,不难想像,许多一般拜神的人发觉,要区分两者实在是太过细致了。) 第二 个危险是相信上帝可以像一种无生命的东西而随意被操纵,就像是一个偶像,可以随意被搬动。今日的教会也不能完全免于想要操纵上帝,并且存有认为可以达成其目的愚蠢想法。形容尝试迫使上帝符合我们意愿的最好的字眼就是‘魔术’;而真正的宗教的内函却是让我们的意志合乎祂的旨意!
诠译第二条诫命的另一个方法,是将它看成是对强使上帝符合当今的文化的警告。用‘上帝是爱’这条标语,以求合理化纯属性欲的放纵,也许是这种态度一个特别露骨的例证。事实上按照我们的文化背景,将上帝限制在我们的想法里,一直都是我们潜在的危险。
上帝的第三个权利( 11 节)常被误解;这样的诫命和发誓和‘粗话’无关。它也不像是指耶和华的名对别人许下假诺言的禁令;如果是指这种禁诫,它是属于十诫后几条中有关其他人的权利。它更有可能是指在念咒和行魔术仪式中用上帝的名。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权力的误用,那时候的人认为大声呼叫任何神祗的名字,能产生一种强而有力骇人的效果。这点导致了误用神圣之物去达成私人的目的──这样常常牺牲了其他的人。因此,这条诫命不是在抨击不小心和随便利用上帝的名字,而是在攻击故意利用以达成邪恶的目的。真心的尊敬当然会避免用不敬的言语;而且会谦卑地承认上帝的权能,并向祂俯伏,绝对不敢处心积虑将它强加在别人的身上。
守安息日(五 12-15 )(续)
(三)
在古代,献节日给神明是相当普遍的,但是,每周一次的安息日看来很可能是以色列所专有的。像这样一个制度所带给人类的价值,在实际上已广为人所承认。现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将时间按星期来划分,而且期望周末带来许多乐趣。安息日被形容是‘圣日’( 12 节),这一天无疑标志某种神圣礼仪。因此,在犹太人当中守安息日,在特殊的会堂里举行崇拜就不叫人感到意外;而早期的基督教会,也照同样的模式来作(虽然他们更喜欢星期天,而非星期六,把它看成是一周当中的圣日)。
其他民族中的圣日则充满了禁忌──有许多独断而迷信的禁令,为的是要避免冒犯神明。然而,第四条诫命只禁止一件事,就是 工作 ,这样的规定是十分合乎逻辑的。出埃及记二十章八至十一节,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作工,因为这是上帝创造世界时所立的神范;但是在这里,申命记则是基于人道的动机。逃离埃及而得到自由的以色列人早已深尝为奴时期的那种艰辛、不息、不松弛地劳苦的滋味;现在他们必须每周休息一日,为的不只是他们的身体的利益,更是给雇员们的一件礼物。这里并没有给工作下定义,这是很正确的事;在一个农业经济社会里(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大体上是务农的),在星期六不可能避免 所有 的工作,因为必须给牛挤奶,给家畜喂食。然而, 原则 却是很清楚的。倘若农夫本身选择作工,几乎可以肯定,他会强迫他的雇工也去作工,因为在一个农场里有许多工作需要多几双手来帮忙。
这样,每周一天用来敬拜和休息是一项遗产,值得深深感谢。不幸的是,在基督教出现的时代,犹太人的安息日已附带一大堆的规则和条文;而这点可能是为何基督的教会决定选择另一天当作圣日的一个原因。大部分的诫命是消极的,但是,这一条却是积极的──‘要守安息日’──将它变成是一个有许多禁忌的日子基本上是错误的。值得注意的是,新约中并没有明文支持这条诫命;事实上,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九至十一节中,像是对它打了一个问题。对这条诫命持平衡的观点是重要的。只将星期天当作是属于上帝,而其他六天则不属于上帝的看法是很错误的;盲目崇拜这一天,也是错的;强将厌烦的禁忌加在别人身上(也许包括了我们的孩子),剥夺这一天中我们的喜乐也是完全错的。这是特别喜乐的一天,是和上帝分享的一天。
社会的责任(五 16-21 )(续)
(四)
其余的诫命是‘关乎对父母、生命、个人、财产和同胞的责任’(参见进一步的读物 J. A. Thompson 的着作)。其中的第一条在家庭不仅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而且成为整个国家福利计划之所赖的时代,是有极为实际的重要性的。然而,必须注意这个教训是指顺从父母。自然,新约赞成儿女听从父母(弗六 1 ),但是,十诫主要是针对成年人所讲的话。这条诫命是要人尊敬父母,指的是一种心态和一种表现;必须仔细顾及并保障父母的尊严与幸福。
关于禁止杀人、奸淫和偷盗的诫命不言自明;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杀人文字上应译为‘谋杀’。这条诫命讨论的既不是战争情况底下的杀戮,也不是指判处死刑;这两项在申命记中其他地方事实上被认为是合法的。这里,我们看见了在任何社会中基本的与不变的律法──当然,多数的社会,在他们的宪法书中有可以作为比较的律法。这些不只是律法而已,它们是神性的教育,是人生的蓝图;因此,这样简明的教训值得深入一步去思想。当耶稣将杀人和怀恨、奸淫和淫念相提并论时,祂指示我们要如何去诠释律法(太五 21-30 )。我们都唾弃邪恶的行为,但它们都是先从内在思想和态度开始产生的,这些我们很容易加以掩饰,不让别人知道。耶稣不需要探究藏在偷盗背后的动机,因为最后一条诫命所禁止一切贪婪的事,已经向读者说明白了。第九条诫命是关于诉讼的事。这里说到假见证,在当日的刑法底下,往往可能导致 邻居 遭受处罚。倘若某个以色列人真的贪恋邻居的妻子、房屋等,那么,透过对邻居邪恶的起诉,他就极有可能获得他所想要的。至少可能损及他邻居的名誉。
普遍罔顾这些律法和原则,将会损害到以色列人整个社会──甚至是国家或体。这十条诫命以一个纯粹人类内在的失败──贪婪──作为结束,这是很特别的。不论在以色列或任何其他地方,贪婪的缺点显然没有法庭可以加以惩罚或纠正的。这一事实令一些学者困惑不已,以致他们认为其中必定是指一个更实际而具体的行为;换言之,就是指偷了某些东西,但是十九节中却早已禁止了偷盗。我们看来应当将第十诫看为一个广泛的原则,而不是一条律法;新约中有一句对等的话,就是‘贪财为万恶之根’(提前六 10 )。许多罪行和过失是被各类欲望所刺激才造成的,很少罪行根本上和骗傲或贪婪的情绪无关。基督徒的座右铭诚然是保罗说一句话:‘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腓四 11 )。
真正的顺服(五 22-33 )
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十诫同样被看成是统治以色列人的社会生活,和他们与上帝的关系的基本律法和原则;其他许多规则和条文,则被看成是十诫所引申的结果。这一段申命记将这两者作了一个区分。十诫是上帝本身对所有以色列人所说的话,事后也由上帝亲自将它们写在两块石板上( 22 节);其余的律法(仅纲领性的列出)则是启示给摩西的,他的任务是教导这些律法。这律法在以色列人一旦定居于巴勒斯坦( 31 节)时,将成为他们生活的基础和规范。十诫是固定的基础,多年以前就已记录在石版上,不能拭除;其余的律法比较是权宜性的,因为它是具体关系到在巴勒斯坦生活的情况(例如,与旷野或被掳时的生活无关)。作为一个文献,申命记很可能引起从巴比伦流亡回来的人的注意;若是这样,他们必然熟记十诫在心中,但是,其余的法典对他们相应就较新了(至少申命记是这样表达和解释的)。这新的律法和他们回到应许之地生活的关系在这段里十分清楚,特别是卅三节里提供了一个有条件的应许,就是将来他们可以不再流亡。
在申命记尚未为以色列人所知和不容易获得之前的所有时代中,十诫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两块石版是和最神圣的约柜(十 5 ;王上八 6 )被保存在圣殿里;但十诫极为简短的内容他们必然能够背诵。上帝亲临西乃山的可畏经历的传统,也是他们耳熟能详的。若不这样,国家每日于法院中所执行有关日常事务的律法,当它们阐释以后,以色列人则无法记得。因此,这一段特别强调上帝是制定这些琐细的律法的着者,正如祂是十诫的大原则的颁布者。这些琐细律法的背后也有摩西的权威,虽然这点并不那么重要。
因此,以色列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地随自己所喜欢去遵守十诫;卅二节指出他们不可在任何方面越轨。新约时代,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之间对于遵守摩西的律法(当然不只是十诫而己)有很大的争议。由于摩西的律法没有提到裁决的事,所以撒都该人觉得自己有自由作喜欢作的事;但是,法利赛人坚持上帝为人所定的法规超过‘律法的字句’,他们是更加忠于本章的精意。这并是说我们应当同意或随从他们所有的诠释或法规;当然,只口头上的奉承广泛的原则(却不是真心),会很容易导致我们在生活的各方面,忽略了上帝的旨意的失败。全面寻求遵守‘上帝的话’是值得嘉许的一个目标;但是,一旦我们将祂的话局限在圣经字面上,事实上我们是处在违背祂的话的极其危险的情况下。真正的顺服,在我们实际的情况下,包括自愿地实践上帝的旨意。──《每日研经丛书》
申命记注释 贰·摩西的第二次讲话——在应许地上的洁净(五~二八)
—.重温西乃之约(五)
五1~6 本章回顾在西乃山(何烈山)颁赐十诫的事。以色列人已经与神立了约,摩西吩咐他们要聆听、学习、谨守遵行他的律例典章。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重吩咐,是对于所有属神、信从他之人的最佳劝告。聆听是指领受吸收从神来的启示;学习是指明白其中的意思和内涵;谨守遵行是指我们将所学到、所明白的,在生活中实践出来。这三部分,都是和神的关系与日俱增的要素。
第3节的“不是”应作“不只是”。第三节最好翻译为:“这约不仅是耶和华与我们列祖所立,而更是与我们立的……。”神的约是与列祖立的,但也是与后代的以色列人立的。
五7~21 十诫:
1.不可敬拜别的神(7节)。
2.不可雕刻或敬拜偶像(8~10节)。这诫命并不是重复第一诫,因为人可以不使用偶像而敬拜神秘的存在体,如日月星辰。这样恨恶神的子女,要象他们的祖先一样受惩罚(9节)。
3.耶和华的名是不可妄称的(11节)。
4.安息日要守为圣日(12~15节)。这里提出守安息日的原因,跟出埃及记二十章8至11节所说的(神在创造后的安息)有所不同。犹太人要记得他们曾在埃及地为奴(15节)。这两个原因互相补足,而不是互相矛盾的。
5.要孝敬父母(16节)。
6.谋杀是不可的(17节)。
7.好淫是不可的(18节)。
8.偷盗是不可的(19节)。
9.作假见证陷害人是不可的(20节)。
10.贪图别人的东西是不可的(21节)。
五22 谭普信评论这节经文说:“‘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这说法是罕见的,可能显示这些诫命是约的基本要求的全面摘要,以致不需要加添别的律法。其它律法只是这些基本原则的解释和扩充。否则,这说法可能指在某一个场合里,耶和华明确地颁布这十个律法。其它律法必定在其它场合颁布,因为以色列人中从神而来的律法也有不少。”
五23~33 律法颁布后,以色列民因神的显现而惧怕,担心自己的性命难保。他们派摩西作代表与耶和华说话,向他保证他们必听从遵行神一切的话。(他们鲁莽说出这诺言时,并不了解到自己是有罪和无能的。)后来,其它的律法和典章都是以摩西为中介人来传达。似乎这十诫或十句话,是神在西乃山亲自向全体以色列人说的(30,31节)。
耶和华在第28节所嘉奖的,并不是他们答应遵守律法,而是他们所表达的敬畏(比较一八16~18)。神知道他们并非诚心实意遵守他的诚命。他希望他们能遵守,好叫他可以丰丰富富地祝福他们(28~33节)。神并不注重表面的宗教活动,他要我们将内心与生活,完全奉献给他。只要爱他,就会自然而然地顺服他。
申 命 记 5:2
立 约: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接 纳 他 们 作 他 的 儿 女, 以 便 眷 顾 和 赐 福 他 们, 使 他 们 在 神 所 赐 的 地 上 得 以 长 久 (4:40) ; 以 色 列 人 正 是 因 着 神 的 圣 约 而 得 着 救 赎 的 恩 惠。 以 色 列 人 应 当 怀 着 感 恩 的 心 接 受 神 做 他 们 的 主, 以 活 泼 的 信 心 敬 拜、 爱 戴、 尊 崇 和 顺 服 神。 有 关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的 讨 论, 可 参 “ 神 与 列 祖 之 约 ” 一 文 及 “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之 约 ” 一 文;有 关 信 基 督 的 人 委 身 的 圣 约 的 讨 论, 可 参 路 22:20 注; 参 “ 旧 约 与 新 约 ” 一 文。
5:7
7~ 21 十 诫: 这 部 分 经 文 复 述 了 出 埃 及 记 20 章 中 所 记 录 的 十 诫 ( 参 此 章 的 注 释; 参 “ 旧 约 律 法 ” 一 文 ) 。
5:29
申命记
注释
五 1-21 十诫
摩西第二次讲话,以呼吁以色列人注意律法这基本的呼召开始( 1 节)。他强调圣约必须在此时此刻成为真实,并以夸张的说法来表现此重点( 2-3 节)。圣约确实是与先前的世代所立的──这世代已被判定要在旷野飘流,不得看见应许之地(一 35 )。然而,每一个世代都必须视之为一件新的事情。「今日」( 1 节)一词概述了这新的委身的需要;就像这世代是亲自站在何烈山上一样( 4 节)。
「面对面」这说法与四章 12 和 15 节相比,似乎有点奇怪。然而,两者并没有矛盾,本节只是指出神如何直接与他们说话。即使如此,摩西也要站在神与众民之间,充当中间人,那是由于以色列人的惧怕( 5 节),以及他自己与神有特殊的关系(参出三十三 11 )。
十诫首次在出埃及记二十章 2 至 17 节出现。(至于十诫的详细解说,请参看该处的注释。)十诫在申命记中再次以显着的位置出现,正因为那是立约关系的基础。十诫也位于申命记所有诫命的起头,因为十诫正是这些诫命的源头。所有其它律例都是从十诫而来的。
我们留意到此处跟出埃及记的十诫有两处些微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正好帮助我们了解申命记特别关注的地方。在第四诫中,申命记强调安息日的「安息」,是为了家中仆婢的好处,也是主人的利益( 14 节;比较出二十 10 )。这只是显出本诫命的重点,并与申命记坚持的主张一致,即全以色列都有平等的权利去享受圣约的祝福。此外,安息日是基于从埃及得释放,而不是神创造的工作,这再次强调神与其子民的特殊关系( 15 节;比较出二十 11 )。
五 22 至十一 32 基本的劝勉
五 22-33 接受十诫
十诫是神从山上的火和云中直接授予以色列民的(出十九 16-18 )。神会借着摩西把其它诫命赐给以色列民,但这十诫是特别的,并且没有别的像这十诫一样( 22 节)。至于那两块石版,请参看四章 13 节及注释。
在古代以色列中,许多人以为人看见神便会死(参士十三 22 ;赛六 5 )。因此,众民因着自己仍然存活感到惊讶( 24 节),但他们仍然惧怕与神那么接近( 25-26 节)。奇怪地,他们竟然害怕听见神的声音,就会死亡。事实上,只有神的话能给予他们生命(四 1 )!然而,摩西若肯充当中间人,他们也愿意听从神的话( 27 节;并参出二十四 3 :他们接受立约的条款)。
耶和华因着他们愿意的心而喜乐( 28-29 节)。神在这里的话显出祂并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赐律法者,祂却是深爱着祂的子民;祂最深切的盼望是他们的安好。摩西作为中间人的角色得到确定( 30-31 节)。忠于圣约能带来生命和福祉,并且以色列民可长久得享平安。
B 盟约信仰的本质︰完全效忠耶和华的基本要求(五1~十一32) 耶和华要求的本质,在这七章中以原则的形式宣布出来。神昔日的拯救,是以色列应当细听祂要求的理由。
单复数代名词「你」和「你们」混用,是研读这个段落遇到的疑问之一(比较六4和5,六13和14,六16~17和18~19)。两者的分别在 RSV 等现代的英文译本中,并不明显,但在 AV 和中文的译本里,却可以清楚看见。不同的文学批判家,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这个单复数的变化。其中几位认为单复数的段落,各有独立的来源。又有不少学者,相信单数是原有的部分,而复数的段落则是后来加上的。但详细研究经文,便可看出后者的观点,会把字句在重要的地点切割196。这问题的答案,可能在于闪族文学的特色。这种修辞方式,在近东条约和其他的文献里都很常见197。这种修辞有甚么作用,还是不很清楚。一个可能是,单复数混用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强调某些要点198。关于这个问题,导论,22~24页,有更详尽的讨论。
i. 盟约信仰的中心(五1~六3)
西乃山的约和十诫,是以色列盟约信仰的中心。必须强调的一点是,盟约不止就是一连串的条款这么简单;它主要是耶和华和以色列之间的关系(参四13、14)。然而条款也不是不重要,因为它界定了盟约的基本要求。和申命记很多地方一样,五章6~21节也有近东条约的几个特点。
a. 十诫(五1~21)
1. 本段引入的十诫,是盟约要求最基本的表达。第一节包含了四个命令︰听、学习、谨守、遵行(参32、33节)。申命记其他重要的段落开始之时,也用上了以色列人哪……你们要听这个严肃的公式(六4,九1,二十3,二十七9)。
2、3. 首先提到的,是他们起初在何烈山所立的约(参︰出二十)。这里强调说,何烈山的约不单和过往以色列人的祖先有关系,也牵涉到每个世代的以色列人。日后一切的以色列人,都存在他们先祖的身中。每个世代的以色列人,都有责任和先祖认同,凭信心记念神拯救的经历。实际上,得地承受应许的,已经是第二代的人了。站在何烈山和神立约的人都已死去,只有当时还是儿童的,才能进入应许之地。
立约原文作「切约」(to cut a covenant),这个有趣的措辞,来源不大清楚。很多立约的仪式,都包括了把动物切为两半,然后立约的双方在中间走过(创十五9、10、17;耶三十四17、18)。「切约」一辞可能出自这个仪式。从一些盟约的文献,我们知道了这个仪式背后的含义。立约双方发咒起誓,表示他们如果背弃盟约,就愿意变得像这劈为两半的牲畜一样。不论他们怎样表达、怎样象征,古代的盟约都清楚说明,叛盟会带来极严重的后果。反之,人守约便会蒙福。耶和华和祂子民所立的约,起码在形式上,和世俗的条约有很多平行的地方(参导论Ⅲ 「申命记的结构」第十一段开始,原书17页)。
4. 神和他们面对面……说话,并不表示以色列人看见了神(参四12,三十四10),而是表示这约不是纯粹建立在法律上面;而是有彼此关系作为基础的(参︰出三十三11;民十四14。面对面在这两处经文里,似乎有「亲身」的意思)。
5. 在西乃山和以后几次的经历,摩西都作了神和以色列之间的中保。以色列人惧怕神火焰般的显现(参四12;出十九16~25),摩西的作用便更显重要。部分经文似乎表示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听见了神的声音,但这可能只是指透过中保摩西传话而已。
6~21. 接下来这几节所引的,是立约的十「言」;通称「十诫」(参︰出二十1~17)。历代以来不论是以色列还是基督教会,都以此为标准。它对以色列的重要性,从每个世代中的先知、诗人、拉比不断的引用,可见一斑。耶稣多次提及十诫(太五21、27、33;可十二29~31;路十27,十八20),新约书信很多话,都来自这里(罗二21、22;加五19、20;弗四28,五3;来四9;雅二11等)。
十诫基本上肯定,神的子民有对神对人两大方面的责任。两样都必须谨守,才能过健全的生活。触犯任何一条,都会影响人神之间的关系(雅二10)。故此属神的人,必定要尊重神自己,以及其他信徒的利益。首四诫注重的,是神作为主宰的权益。祂的身分、本性、圣名、日子,都要完全尊重。末六诫注重孝道,以及他人的生命、人格、财产、名誉。
新约多次强调,救恩不是来自律法,而是来自凭权能施恩拯救的神。但无论如何,基督徒也不得成为反对遵行律法的非律主义者(antinomian)。人犯了一条律法,就等于是犯了全部(雅二10、11)。遵守十诫,是在基督里有了新生命,有律法写在心版上(耶三十一33;来十16、17)的自然结果。
6.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宣告了盟约创立者的身分,和近东条约中的导言相当。本节的其他部分,则相当于条约的历史引言。这里没有用抽象的辞句形容神,而是提说祂为以色列所施行的拯救。
7. 第一诫是概括性原则的范例。和绝大部分的诫命一样,所用的是否定的形式(「不可……」)。效忠耶和华的原则,在此清楚表达。不论以色列民有没有容让其他神的存在,这个诫命要求他们承认,掌权的主惟独是耶和华。这声明是一神宗教的基础。耶和华不能容忍任何对手与祂竞争。除我以外就表达了这个原则。这句话(al panay)直译是「在我面前」,但也可以译作「接近我」、「在我旁边」、「和我作对」、「违抗我」、「损害我」199。对以色列人来说,耶和华是独一的,在每件事上都有主权。这原则出现在各样的律法之上︰食物(十四3~21)、禁戒偶像(十三)、毁坏外邦庙宇(七5,十二3)、和外邦人隔离(七3、4)等。
8. 申命记的第二诫和出埃及记二十4~6的记载几乎完全一样。这诫命的原意,可能主要不是反对外邦假神,而是阻止以色列人学习外邦,制造偶像代表耶和华,用错谬的方法敬拜祂(四15~19)。神严禁他们按照天上、地上、海中一切被造之物的外貌来造像。
9a. 以色列人也不可以跪拜任何的偶像,也不可以事奉这些偶像所代表的神。跪拜表示臣属对宗主的尊敬200;同样事奉也代表了顺服的态度。由于跪拜神和事奉神是崇拜的行为,这两个动词有时也成了崇拜的同义辞。在这个忘记了崇拜真义的世代,跪拜和事奉提醒我们,崇拜最重要的,是对神存臣服的心。抱这态度的人,脱去了一切自我的意志,降服在万有主宰的手下。
9b、10. 这两节的话是个广为人知的礼拜仪文;出埃及记三十四6、7更完整地引用了这个公式。本节再次形容神是嫉妒的(和合本作「忌邪」),祂积极于确立自己的主权,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偶像。因为人敬拜偶像,就不能对祂完全效忠(参四15~31)。祂这样热心维护自己的主权,能够以审判的方式表达,但也可以变成世世受用的祝福。违抗祂绝对主权,存着二心事奉他神的以色列人,要受祂审判。但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却会蒙受永不改变的慈爱(hesed)。
近东条约中也找得到同样的思想。大君王应允赐福忠心臣仆全家,但不忠的藩属则要连儿带女受到审判201。即使所用的措辞是礼拜仪文,也不能抹煞世俗条约的影响。因为不少宗教用语,都以日常事物为象征。
11a. 第三诫禁止在立誓之时,或在不同祝福咒诅的公式中,轻忽使用耶和华的名。在古代近东,特别是以色列的思想里,人的名字是他本身的一部分。他们相信引用神只的名字,就等于是藉着该神只的力量来解决问题。信神的人显然可以呼求神的名字,但轻忽使用圣名,却是严禁的。
11b. 这句话是个咒诅的公式,谁触犯了11a节的禁令,便要受到审判。
12~15. 第四诫和其他诫命不同,其表达形式是肯定而非否定的。申命记的诫命和出埃及记二十8~11所记载的有些差别。申命记在12a节(和合本12b节),以守取代「记念」,出埃及记的「记念安息日为圣日」(和合本作「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变成了守安息日为圣日;而12b节(和合本12a节)的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则是申命记新加的。第14节你的牛、你的驴、你一切的牲畜,出埃及记只有「你的牲畜」。这些改变都没有甚么重要性。「在你城里寄居的」,「城」原文是城门。这段经文反映出典型的以色列社会,有三个等级︰以色列本国人、寄居者、奴隶(参十四21)。
第15节所说当守安息日的理由,和出埃及记二十11也不一样。申命记的理由,是记念神拯救他们出埃及。以色列人只要肯记念自己曾经作过奴仆,就会仁慈对待每日辛劳的仆婢和牛羊了(参十五15,十六12,二十四18、22)。而出埃及记所提的理由,则是自创世以来,安息日已是圣日(出二十11;参︰创二2、3)。故此以色列人有两个好理由,要守安息日。这诫命对基督徒来说,产生了不少问题。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祂这句话,从此使这律法,脱离了犹太拉比不合情理的限制。基督徒守主日,守的当然是第一日,不是第七日。这新诫命的本质,一方面是基于新的盟约,但另一方面它也「成全」了旧约。守第一日给信徒机会记念基督的复活。因着祂的复活,世人得以从罪的捆绑中得着释放(参15节),生命得以更新,成为新造的人(参︰出二十10、11)。
16. 第五诫开始说出以色列人对他人,亦即是对社会的责任。这方面的第一条诫命,关涉到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这诫命的表达形式也是以肯定的(参二十七16和出二十一17,同样的诫命,在这两处地方以否定形式表达)。守这诫命的重要性,从神应许祝福便可见一斑。申命记的诫命比出埃及记二十12长,也多加了一个应许。申命记对出埃及记的资料,很有详加解说的倾向;本节就是一个例证(参︰箴十九26;可七9~13)。
17~20. 最后五诫包括了在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尊重生命(17节),尊重婚姻圣洁和他人婚姻的权益(18节),尊重他人的财产(19节),尊重他人的名誉(20节),最后是弃绝贪婪(21节)。开首四条十分简洁,十诫的十个命令,起初可能全部都是这个形式202。和古代其他社会的法律一样,不可杀人的禁令所针对的,只是私人的伤杀(rasah)。以色列的这条律法,并不禁止在圣战中杀人,或者处死犯死罪的人。申命记好几处地方,都说明了拜偶像、杀人等,都是死罪(十三5、9,十七6、7,二十一22等)。企图引用这条诫命来支持反战主义或反对死刑,都是基于对第17节的误解。这些问题必须从别的经文中寻找论证,才能讨论。其他古代社会,都把奸淫和偷窃视为社会中的恶事203。作假见证也同样会受到严厉的惩罚204。在这方面,以色列和她的邻邦没有两样。不同的只是以色列的律法,经过耶和华的核准。十诫全都是绝对性(apodictic)的律法;但《汉摩拉比法典》中相对的法律,则是条件式(casuistic)的。
后面的这五条律法,值得详加思想。古代近东多个法典中,这些律法都有存在,反映出它是一切社会都有的基本要求。这似乎证明了它是人类法律的基本经纬,源自宇宙的创造者。它出现在十诫之中,不过证明了它来自神而已。但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社会离弃了这些律法。
21. 最后我们也需要讨论一下,十诫中最后一条,关于贪恋的律法。这条律法所注重的,是内心的动机。申命记的措辞,和出埃及记的也不一样。出埃及记二十17把「人的房屋」列在「妻子」之前(「房屋」可能是指「家庭」)。并且将「房屋」单独写在一个句子中;而「妻子」和其他的事物,则包罗在另一个句子里面。两个句子中所用的,都同是动词 hamad205。在申命记中,分别列出的是「妻子」,所用的动词也是 hamad。然而其他一切事物,却包罗在运用另一个动词 hitawwa 的第二句中。这个相异之处似乎反映出,申命记和出埃及记对待妇女的态度有了改变。申命记还有其他的例子,显示出关心女性的态度,如二十一10~14,二十二13~19,二十四1~5。(参导论Ⅳ E 「申命记、约书、十诫」第六段,原书31页)
b. 以色列的反应︰敬畏和奉献(五22~27)
本段强调神启示十诫的重要性,又记载神在西乃山显现,在以色列中所造成的恐惧,以及他们顺服耶和华的允诺。
22. 本节简录出埃及记十九16~20中神的显现,强调律法是直接从神而来的。又提到祂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来表达这个信念。十诫是耶和华直接授予的,但其余的律法,却是经过中保摩西而来。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较不平常,它的意思可能是说,十诫表达盟约的要求,是完全的透彻,以致不再需要增添别的律法。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过是解释和增述这些原则而已。另一个解释可能是说,在某次的显现中,神启示了不多不少,十条律法。其他的律法,必定是神在其他的情况下授予的。因为以色列得神所赐的律法,其数相当可观。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的意思不甚清楚;参︰出埃及记三十一18,三十二15、16。但神有时会透过媒介达到目的,藉人手成就工作(赛十5、6,四十四28;耶四十三10~13等)。第一对法版摔碎后所造成的第二套法版,却是摩西负责写上的(出三十四28,原文是「他将这约的话……写在两块版上」,和合本把「他」译作「耶和华」)。故此,认为第一次和第二次一样,摩西两次都是担任神的文书,也不是不合理的。无论如何,这个总是拟人化(anthropomorphism)──以人类行为比喻神──的例子,因为神是个灵,没有属物质的身体。使用了拟人化这种文学手法,便能藉人类有限的言语,使读者明白神的位格。
23~27. 以色列人的代表,本来是各支派的首领和长老。但他们却因为畏惧神的显现,恳求摩西代表他们到神的面前,作为他们的中保。这几节和在摩押地所立的约(一1,四45、46,二十九1)很有关系,因为它所强调的,是西乃和摩押两约之间的连续性。摩西作摩押之约中保的权利,追溯到他在何烈(西乃)山的作为。以色列人虽然畏惧,依然承诺尊耶和华为她的神,并且决志顺服(27节)。
c. 神接纳中保(五28~31)
28~30. 以色列听从遵行神命令的允诺,得到神的接纳。祂又表示盼望以色列人对祂的态度,能够时常维持西乃山显现所导致的敬虔。因为他们能否得福,在乎有否遵行祂的诫命。
31. 摩西把以色列人差回帐棚以后,便在山上留在神的面前,接受他要教训人民的一切诫命、律例、典章。这些律法,将要成为他们进入应许之地以后,行事为人的准则。
d. 守神诫命的益处(五32~六3)
这个段落的结语,是要人民不偏左右,顺服神律法的劝诫。这几节的经文,是语重心长的劝诫和训导。全以色列和他们在西乃山站在神面前的先祖是一个整体,必须要守耶和华他们主宰的律法。要继续和神有正当关系,便不能对这责任存疑。然而顺服也不是没有益处的。以色列遵行神的诫命,不但会得到生命作为祝福,更能享受到快乐、长寿、子孙(五33,六3)。
32、33. 这几节的训导和劝诫至为明显。一个使字(lmaan),在顺服神诫命,和国家以及个人得福这两件事上,建立了不可分割的关系。
申命记
申命记第五章
5:1 本章至11章是摩西第二篇谈话中关于律法基本原则的讲话,为1:5“讲律法”的开始。以前各章为第一篇谈话,属历史的回顾,给四十年旷野流浪的大事作了综述,包括取得约旦河东边的土地。百姓现在逗留在盐海东边摩押平原上,准备渡河。摩西针对新形势为他们讲解律法。不过有关律法细节的解释,大都记在12章以后。
这些原则的基调,是要确保以色列人信仰的纯正与专一,侍奉唯一的真神。
本章开始的话与4:1相同。用诚恳且亲切的呼唤来勗勉新一代。
5:3 神与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在何烈山(西奈山)所立的约(出19:5-6),不因当日在场的人现已不在而失效。他们是全民的代表,此约乃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所立,将亚伯拉罕之约中的应许,具体施行在离开埃及奴役后的以色列人身上。这约不单赐给出埃及的一代,也给以后的世世代代,对现在存活之人继续有效,完全适用。摩西现在将祝福与咒诅都摆在新一代的百姓面前,遵行所立之约的必蒙福,偏离的必受祸(11:26-28)。这是西奈之约的重申,必须成为他们生活的守则、信仰的依凭。
5:4 “面对面”是说西奈山之约是神直接颁给以色列人的。神将祂的心意指示摩西,然后由摩西转述(24-31;出19:16-25;24章)。
5:7 本节至21节为十诫的复述。十诫是以色列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也是他们信仰与社会生活的核心。十诫所确立的道德标准已成现代社会(特别是西方)的基本伦理原则,具有永存的价值,普遍适用于全人类,对人类历史影响十分深远。
第一和第二诫确立对神敬拜的原则,建立人神的关系;第三和第四诫为对拜偶像的禁止;第五和第七诫关乎家庭的保障;第六和第八诫乃对个人的保护;第九和第十诫为人与人间关系的守则。参《出埃及记》20章各注。
5:12 “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一语可见《出埃及记》20:8同一条诫命中。此诫和下一条孝敬父母之诫,为十诫中唯一两条用正面语气提出的诫命(其他都用“不可”),并且用“照耶和华神所吩咐”开头,旨在说明十诫为神亲自颁布。
5:14 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从祂规定仆婢也应休息看出。神对贫苦的人特别关怀(参24:17,19)。
5:22 参4:13注。
5:24 人若见到神的面必不存活(创16:13;32:30;出3:6;19:21;33:20等)。此处所讲为神在西奈山向人说话的事。百姓的首领害怕听见神的声音招来死亡,要求摩西作他们的居间人和代求者,转告神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