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 希伯来书(Hebrews)第10章

既然律法只不过是未来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体的真像,就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使那些进前来的人完全。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停止了吗?因为敬拜的人仅只一次洁净,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但是这些祭物使人每年都想起罪来,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除罪。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 "祭物和礼物不是你所要的, 但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燔祭和赎罪祭 是你不喜欢的。
那时我说: 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上帝啊!我来为要照你的旨意行。"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以及燔祭和赎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他接着说:"看哪!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我们凭着这旨意,藉着耶稣基督,仅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边,
从此等候他的仇敌成为他的脚凳。
因为他仅只一次献祭,就使那些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圣灵也对我们作证,因为他说过: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 我与他们所立的约是这样的: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的心上, 又要写在他们的心思里。"
并说: "他们的罪恶和他们的过犯, 我绝不再记得。"
这些罪过既已蒙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所以,弟兄们,既然我们靠着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
既然我们有一位伟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
那么,我们该用诚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洁净、无亏的良心,和清水洗净了的身体来亲近上帝。
我们要坚守所宣认的指望,毫不动摇,因为应许我们的那位是信实的。
我们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然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如果我们领受真理的知识以后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赎罪的祭物,
惟有战战兢兢等候审判和那将吞灭众敌人的烈火了。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个或三个证人,尚且必须处死,不得宽赦,
更何况践踏上帝儿子的人,他们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不洁净,又亵慢施恩的圣灵的人,你们想,他不该受更严厉的惩罚吗?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 "伸冤在我, 我必报应。" 又说: "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呀!
你们要追念往日;你们蒙了光照以后,忍受了许多痛苦的挣扎:
一面在众人面前公然被毁谤,遭患难;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你们同情那些遭监禁的人,也欣然忍受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因为你们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长存的家业。
所以,不可丢弃你们无惧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可以获得所应许的。
因为 "还有一点点时候, 那要来的就来,必不迟延。
只是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 他若退缩,我心就不喜欢他。"
我们却不是退缩以致沉沦的那等人,而是有信心以致得生命的人。
希伯来书第十章   来 10:3> 面对祭物,己罪浮起;面对己心,赦罪惟谁──是主吗?我何竟配…… 

  10:3 百姓在赎罪日聚集献祭时想起自己的罪,觉得罪咎,其实他们所需要的是宽恕──就是基督赐给我们永远的、大能的、毁灭罪恶的宽恕,只要我们向祂认罪,便不须再思想那罪了,祂已经赦免了我们的罪,这些罪已不存在了(参约壹 1:9 )。 

  来 10:4> 旧约的献祭与基督的献祭,有何关系? 

  10:4 动物的血不能除罪,只能暂时对付罪,直至耶稣来将罪永远消灭。那么,旧约时代的人是怎样获得赦罪的呢?那时的信徒遵照神的命令献上祭物,凭着信心献上祭性,神就赐恩,赦免他们的罪。这献祭的仪式可引伸至基督完全的献祭,基督的方法比旧有的方法好得多,旧有的方法只是指向基督可以除罪而已。 

  来 10:5-10> 不用祭物罪自洁?人为何竟有这如此的福分…… 

  10:5-10 这段经文虽然不是引自旧约,却是旧约的中心教导──神渴望人顺服和正直,而不是徒有外表依从献祭制度(参何 7 章附表)。作者也引述诗篇来描述基督(参诗 40:6-8 ):祂来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成为蒙神全然悦纳的祭。神给我们预备了又新又活的途径去讨祂喜悦,并非靠遵行律法,甚至不是靠避免犯罪,而是凭信心来到祂面前得着赦免,爱祂、顺服祂、跟随祂。 

  来 10:5-10> 羔羊早已献上,被买赎的人──包括你我──又有什么回应? 

  10:5-10 用有价值的动物献祭,使罪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是何等严重。耶稣为我们流出宝血,祂的牺牲肯定胜过任何旧约的祭牲。看见祂赐给我们这份无与伦比的礼物,我们就应当以委身和服事来回应祂。 

  来 10:9> 在先、在后有何分别?要除去在先的,难道他们一无是处? 

  10:9 “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的意思,就是放弃祭祀条例中献祭牲的制度,这并不表示要除去神所定的道德律法。礼仪的规条是叫人准备基督的降临,随着基督的受死和复活,人再也不需要这些制度了。一旦基督活在我们心里,我们便可以藉祂来遵行道德上的律法。 

  来 10:11-12> 站着、坐下,也有意义? 

  10:11-12 祭司的工作不会完结,所以他们要站着献祭,但基督的祭──代替我们受死,已经完成,所以祂坐下。祭司常常重复献祭,基督只要一次的献祭,就完成赦罪的工作。献祭的制度不能完全除掉罪恶,但基督的祭却能有效地洁净我们。 

  来 10:12> 就这一个人,竟担当了全人类的罪?但有人说,我还要做什么什么的才可得救…… 

  10:12 希伯来书的犹太读者正处于要回到古老的犹太教制度的危机中,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基督的牺牲不足以赦免他们的罪。但是在基督的牺牲上若稍作增减,便是否认祂的赦罪能力。想藉着行善来取得神的救恩,就是否认基督受死的意义和轻视圣灵的工作。若有人告诉你基督的牺牲不足够,又或是说你需要其他东西才能蒙神悦纳时,你要小心,因为这些话会令你远离正确的信仰。我们相信耶稣,祂就会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爱的联系使我们愿意跟随基督的样式顺服祂并事奉祂。 

  来 10:14> 既已成圣、完全,可以不用追求了吧…… 

  10:14 我们在基督里得以完全,但仍要不断成圣。基督一次受死和复活,使我们在神眼中变得完全;同时,祂每天帮助我们成圣。我们尚未完美,仍需要努力追求,但毋须感到羞愧,也不必感到意外,神不会放弃我们。藉着顺服基督把圣经的价值标准应用在生活各方面,接纳基督所赐的宽恕,让基督掌管我们生命的一切,我们就可以不断成圣。 

  来 10:17> 不再记念,真的吗?神不会说谎的,真的嘛…… 

  10:17 作者以一句有力的话来总结他的论据:神忘记了我们的罪。基督完全赦免我们,我们便不需要重复为过去的罪求赦了,可以肯定凡认过的罪都已一笔勾销。 

  来 10:19-20> 幔子不在了!这是指…… 

  10:19-20 至圣所用幔子遮挡,不让人看到。现在,耶稣的死已将这幔子除去,我们可以随时来到神的面前( 6:19-20 )。 

  来 10:22-25> 原来信了神的人可以是这样的──我嘛…… 

  10:22-25 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给我们的福分:( 1 )藉着基督,我们可以直接与神接触,再不必藉任何制度( 10:22 );( 2 )信心得以增长,战胜困惑和疑虑,与神建立更深的关系( 10:23 );( 3 )信徒能互相勉励( 10:24 );( 4 )可以一同敬拜神( 10:25 )。 

  来 10:25> 不可停止聚会?不可停止聚会! 

  10:25 忽视基督徒的聚会,就等于放弃其他基督徒的鼓励和帮助。我们一同聚集,互相分享信心,在主里彼此支持。当世界的末期快到,愈接近基督再来的时候,我们可能愈会面对更多属灵的挣扎、苦难,甚至逼迫,反对基督徒的力量将不断增加。我们不应该以困难作为不参加教会聚会的藉口,在困难出现时,应当更努力、忠心地参与聚会。 

  来 10:26> 寻见时欣喜,离开时嗤之以鼻,对于信仰,人真会如此? 

  10:26 人拒绝基督的救恩,就是拒绝神最宝贵的礼物,也是漠视圣灵让我们认识神拯救大爱的引导。这项警告虽然是写给正被引诱离开基督返回犹太教的基督徒的,但也适用于拒绝接受基督却转向其他宗教的人,或曾经明白基督的赎罪工作,却故意离开基督的人(参民 15:30-31 ;可 3:28-30 )。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外,再没有其他的赎罪方法。人在完全明白福音内容之后,仍然故意拒绝救恩,这人便没有获拯救的盼望了,因为除了耶稣之外,神没有再赐下其他名字、其他方法,让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参徒 4:12 )。 

  来 10:31> 落在神手就可怕!作者何出此言?我所认识的神明明是…… 

  10:31 这审判是针对拒绝神怜悯的人的,而接受基督的爱和救恩的人不必忧虑将要来的审判。藉着神的恩典而得救的人,没有什么可惧怕的(参约壹 4:18 )。 

  来 10:34-37> 苦,有何难──有人这样说,作者为这句话下了注脚…… 

  10:34-37 作者鼓励信徒,即使在逼迫和压力下,仍然要坚持过基督徒的生活。通常我们不认为受苦是好事,但是受苦的确可以建立我们的品德和耐性。在遭遇困苦的时候,我们可以切实地感到神的同在,得到其他信徒给我们的意想不到的帮助。我们认识到在受苦时基督与我们同在,并且盼望祂即将再来除去一切的痛苦,我们的信心和与基督的关系便会增长(参罗 5:3-5 )。 

  来 10:35-38> 灵程路上,信心飘忽,如何把握? 

  10:35-38 作者鼓励他的读者在遭遇迫害时不要失去信心,倒要忍耐,显示他们所信的是真实的。“信心”就是指可以在基督过去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事上所得享的安息,同时也指对祂将来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的盼望(参罗 8:12-25 ;加 3:10-13 )。 ──《灵修版圣经注释》